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宣言背景

2013年6月26日可稱為美國的「國恥日」,事因該日美國最高法院以5比4通過裁決:1) 聯邦保衛婚姻法(DOMA)第三款,有關配偶財物權益人,僅限一男一女的規範,與有“同性婚姻”州法的11個州有矛盾,所以判違憲(Unconstitutional)。2) 最高法院也駁回加州8號公投議案: 即第9聯邦申訴法庭所判“加州8號公投議案違憲”不成立,但認為提案者沒有充足立場上訴,因此予以駁回。(注: 加州8號公投議案是2008年加州公民投票,以多數通過加州需立法定義婚姻限於一男一女)。雖然大法官沒有重新定義 "婚姻 Marriage",也沒要求其它各州把 "同性婚姻 Same Sex Marriage"合法化; 表面看來其論點在維護同性戀者的財物權益,不在於重新定義 "婚姻Marriage"。但以這種詭避的司法處理影響整體社會的重大議案,顯示出聯邦政府不願干預各州的婚姻法規,暗喻各州自己定規「婚姻的法律定義」。這樣的結果,留給“同性婚姻”鼓吹者太多餘地,等於讓他們贏了一場具戰略性的仗,利用最高法院的裁定為一道跳板,將其它尚未接納“同性婚姻”的各州逐一掠奪,謀求達成全美五十州均懾服其篡改「婚姻一男一女制度」之目的。

 

伊州危機

伊州(Illinois)是極具戰略性的一州。今年五月僅差幾位州議員的同意,州議會未能將“同性婚姻”法案付諸表決。不通過的主要原因,是由於不分族裔(包括白人,非洲裔,西班牙裔,華裔...)的教會牧師領袖群,積極帶動信徒以請願、游行等方式,向各區議員們發出強烈抗議,堅守聖經立場,以致“同性婚姻”法無法過關。今年十月前後是關鍵性時刻,基督徒們更要奮身護道,齊心協力,以防止“同性婚姻”法有卷土重來的機會。七月十六日下午,一群代表芝加哥華人眾教會及基督徒福音機構的弟兄弟姐妹,與「伊州家庭協會」(Illinois Family Institute)同工們舉行首次重要會議,商討策劃十月二十三日在首府「春田市」(Springfield)舉辦「反同性婚姻合法化」大型游行抗議行動,估計接近萬人參加。據「伊州家庭協會」分析,目前懸在州議會的“同性婚姻法案”SB10,不大可能在十月復會前進入表決,因為: 同性戀集團還沒有達到足夠過關的60票,並且很多議員尚在休假,不願去首府加班開會,也怕面對此項辣手議題。然而我們不能因此掉以輕心,讓同性戀者得寸進尺,在我們疏於戒備之際,向各區議員個別游說拉票以達目的。

 

大芝加哥區華人教會立場​

在美國推動“同性婚姻”運動愈演愈烈的進程中,芝加哥華人教會整體由教牧領袖們帶頭參與了今年三月,由華人基督教機構同工們,響應維護一男一女婚姻協會發起在華府的「為婚姻而行」抗議活動,因而激起很多信徒的反響。鑒於目前伊州危急的形勢發展,芝加哥華人眾教會必須再度攜手合作,堵住這股黑暗勢力及社會破口。我們深知 神顯明在聖經中的心意及立場,也明白如果一男一女婚姻遭到破壞,不但我輩今後的生活都會受到嚴重波及,也必殃及子孫後代,混亂社會倫理,後果不堪設想。祈願各教會牧者長執,心存捍衛婚姻和家庭價值的重任,給眾信徒列表清晰且堅決的原則和立場,讓基督徒面臨各種社會輿論壓力時,不致於無所適從,隨著歪風搖擺不定。

【婚姻宣言主旨】
婚姻定義不僅涉及神學問題,同時也關乎倫理道德、社會穩定、人口繁衍以及國家根基,因此捍衛一男一女婚姻人人有責。為此,大芝加哥區眾華人教會釐訂婚姻宣言,以求履行下列宗旨:

  •  堅決維護聖經原則,確認「三位一體真神」所設定一男一女婚姻家庭的絕對性。

  •  對一男一女婚姻為社會文明基石、人口繁衍、性別角色等普遍規律和正確觀念,不作任何修正與妥協。

  •  增強教育信徒家庭及下一代,認識“同性婚姻”帶給社會各樣災難性的破壞。

  •  與不分地域族群的基督徒聯盟,策動和支持教會領袖及基督徒機構討論對策,應付有關的發展趨勢,連為同一陣線進行合理抗衡。


【宣言的實質內容】
由大芝加哥區基督徒護衛傳統婚姻聯盟策劃,釐訂之「大芝加哥區華人教會及基督徒婚姻宣言」,經由發起機構單位、牧師、及個人商討,達成共識,確認且遵行宣言中的各項細則,並願意公開向外界基督徒及各社會群體發出呼籲,申張立場,向眾信徒及各界朋友鄭重聲明,以免外界對華人教會堅守的原則產生誤解。以下是宣言的具體條文:

  1. 我們一致確認一男一女之婚姻家庭制度乃 神創造和立定之法則,是人類社會文明之發展基石,神聖不可侵犯,不可被隨意篡改。

  2. 我們誓言捍衛一男一女之婚姻家庭制度,立場清楚,絕無妥協之餘地。

  3. 我們確信婚姻的真正意義是一男一女,二人成為一體,生育兒女,繁衍後代,乃屬自然規律範疇,為一切人類歷史文明制度得以延續的基柱,並非僅僅局限於基督教之基本教義而論述。

  4. 我們肯定一男一女之婚姻乃人類社會最基本的家庭制度;任何基於個人偏好而制定之婚姻家庭體制,包括同性戀組合在內,是違反天性、違反道德的組合。因此,不能把這種生活方式視作正當婚姻關系。

  5. 我們相信任何不正常、不道德的情欲行為,包括犯奸淫、同性戀行為、各種色情活動,均屬聖經所定義的“罪行”範圍,違背 神對“性”的聖潔原意。我們按神的道,勸人知罪、悔罪,並接受耶穌基督愛的救贖以脫離罪。

  6. 我們確信“同性婚”並非一種基本人權,而是一個基於個人偏好的議題。同性戀團體提出了先天性的說法;但事實是,至今科學研究上並沒有找到導致同性戀行為的所謂“同性戀基因”。同時,同性戀團體把爭取“同性婚”與黑人爭取人權運動相提並論,也是一種混淆視聽、蠱惑人心的偏頗宣導。

  7. 我們認為“同性婚”法案一旦通過,將會混亂社會倫理,造成社會各階層無法彌補的禍患;後代子孫將因學校的倡導而動搖現存一男一女傳統婚姻的觀念,更可怕的是,愛滋病毒將因此加速蔓延,後果不堪設想。

  8. 我們願意順服在上掌權者及遵守國家法律;但不認同政府改寫家庭定義,不認同法院強解,不顧民意地推卸其公允的司法責任,並因這裁定而最終導致宗教自由被一小群人所僭奪,違反憲法中第一修正案有關信仰自由的本意。

  9. 我們願意同心為美國國家,社會人民懇切祈求;求主施恩憐憫使人心回轉,揚棄同性戀,“同性婚”及一切得罪上帝的言行,並呼籲信徒站穩真理立場,積極關注及參與合乎聖經真理立場的抗爭活動,連成強力的聯合陣線,為真理發聲。

 

Our Statement 捍衛傳統婚姻宣言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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